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企的宝— 为创业者提供“星”级服务!

欢迎来到企的宝
注册/ 登录 关注二维码

首页> 知识库>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18-12-10 14:12:23浏览次数:1632次

2018年国庆黄金周期间,房地产行业金、九银、十银的传统是否传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行业在相关机构因地施宜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按照城市实施的政策下,保持了稳定的状态。北京已经达到了8年来的最低水平,但是作为人们的居住,买房仍然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建筑商和房地产企业之间的交易仍然存在。今天,代理记账和大家主要讨论的是房地产企业与建筑商增税后的进项税筹划方法。

 

作为近年来最热门的财税改革政策,“营改增”已经影响到各行各业的发展,当然房地产企业也包括在内。据了解,201541日,房地产业营改增全面实施,以适应11%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的征收意味着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增加和税收风险的增加。在此基础上,房地产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加强相应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是在国外征收的。也就是说,增值税只在流通中增加商品时征收,没有增值税就不征收增值税。在中国,增值税是可以扣除的。根据增值税抵扣原则,房地产企业要控制增值税的缴纳,可以从降低营业税税额或者增加进项税额开始。此外,他们还可以通过降低营业税税额,同时增加进项税额来控制增值税的缴纳。然而,无论是全额出售还是抵押贷款支付,房价是固定的,销售税当然是固定的。因此,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大投入才能进行税收筹划。

 

1. 进项税额扣除的时间

中国的财税有关文件规定,销售环节的进项税是增值税支付之前的链接时,纳税人不能任意扣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提前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和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是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类型区分。

销售环节进项税额的扣除额为前一个环节的增值税缴纳额。纳税人不得为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随意预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根据所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种类区分。

2. 结算方式

在房地产企业与建筑商的交易中,房地产企业作为买方,应从税收筹划的角度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服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一般来说,企业在购票交易中采取先付款后收票的方式。在交易中,如果货物已经入库,资金尚未到位,则不能开具货物交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买方来说,是不允许扣除收益税的,但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会有不同的情况。根据税法规定,分期付款购进货物的抵扣时间为每笔分期付款的支付日的当期,这样就可以逐步产生递延增值税的收益,从而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

3.从供应商纳税人身份的角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主要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可获得6%11%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能扣除3%

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要做好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需要从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结算方式、供方纳税人身份三个方面进行筹划。

相关资讯